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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异彩中华”—全国少年儿童独唱、重唱(组合)展演活动的通知
中国群众文化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
群音字【2010】1号
关于举办“异彩中华”—全国少年儿童独唱、重唱(组合)
展演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宗旨
改革开放后的新中国,步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各项事业欣欣向荣,各行各业人才辈出,中华大地呈现一派五彩缤纷的景象。“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是当今中华民族子孙的共同愿望。2010年,举世瞩目的上海世博会将迎来各方来客。借上海世博会举办之机,大力宣传我国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中华民族儿女的精神风貌,是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因而,结合近年来文化部、教育部等中央七部委大力开展少儿歌曲创作推广活动的实际,决定于今年暑期在上海举办“《异彩中华》——全国少年儿童独唱、重唱(组合)展演”活动,以此展示当今中国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华,宣传少儿歌曲创作推广工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二.主办单位
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 中国群众文化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小蝌蚪音乐学习网(www.5ikeke.com)
支持单位:上海张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
三.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傅庚辰(中国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原副主任)
主 任:马小玫(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会长)
顾春雨(中国群众文化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艺术中心主任)
艺术总监:赵季平(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陕西省文联主席;作曲家)
王秉锐(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副会长、中国音乐学院原副院长;声乐教育家)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0年7月15日—20日,上海市。
五.活动内容
1.各地少儿音乐爱好者以独唱、重唱(组合)的形式参加展演,届时我国音乐界有关专家将对每位小演员的临场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展演活动实况全程录像;
2.组织参演选手及嘉宾参观上海世博会;
3.展演结束时举行表彰暨汇报音乐会。
六.活动方式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国各地选手参与;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7—18周岁、身体健康的歌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演;
2.展演形式不拘,独唱、重唱或小组唱(2— 8人)均可;
可用自备的伴奏带(碟)伴奏,也可不用伴奏或自带小乐队伴奏(组委会不提供伴奏乐器)。
3.展演按年龄分组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小童组(演唱1—2首中国作品,限3分钟内)
A组:7岁(2002年7月16日—2003年7月15日出生);
B组:8岁(2001年7月16日—2002年7月15日出生);
(2)中童组(演唱1—2首中国作品,限4分钟内)
A组:9岁(2000年7月16日—2001年7月15日出生);
B组:10岁(1999年7月16日—2000年7月15日出生);
(3)大童组(演唱2首中国作品,限5分钟内)
A组:11岁(1998年7月16日—1999年7月15日出生);
B组:12岁(1997年7月16日—1998年7月15日出生);
(4)少年组(演唱2首中国作品,限6分钟内)
A组(初中):13-15岁(1994年7月16日—1997年7月15日出生);
B组(高中):16-18岁(1991年7月16日—1994年7月15日出生)。
4.参演曲目风格不限,要求内容健康向上。作品可在下列范围内任选:
(1)近年来文化部“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少儿歌曲;
(2)中国优秀民歌或历年来创作的优秀少儿歌曲;其中,特别鼓励演唱本地区创作的少儿歌曲新作品。
七.表彰方式
1.依据我国音乐界著名专家组成的艺术委员会对每位选手现场表现的测评结果,按等级颁发荣誉证书(加盖主办单位及艺委会主任印章),并在“小蝌蚪音乐学习网”上发布《荣誉榜》;
2.部分成绩突出的选手将参加展演汇报音乐会;
3.给每位选手赠送一本纪念名册和一套记载展演活动实况的光盘。
八.报名时间
2010年3月1日— 5月31日(总人数1000名,额满即止)。
九.报名办法及要求
1.通过所在地区的群众艺术馆或学校音乐教师和组委会联系报名;
2.通过主办单位委托的有关组织或单位报名;
3.个人直接与组委会联系报名;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建林:010—87613065(电话、传真),13693350670;电子邮箱:jl 0670@163.com
黄晓玲:13601350345;电子邮箱:xiaolinghuang2007@163.com
5.报名参演者须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小蝌蚪音乐学习网www.5ikeke.com”或“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网站http://www.cwnc.com.cn”下载,也可向报名联系人索取)并交纳两张彩色一寸半身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身份页)复印件;上述全部材料请邮寄至:北京成寿寺路中街分钟寺一分公司206号明丹利商务楼A210室“中国群文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李建林收;邮编:100078(如有家长陪同,须在报名表“备注”栏内注明陪同家长的姓名、性别、年龄、与选手的关系及身份证号等内容);
6.报名截止后,主办单位将于6月中旬发送展演活动报到通知。
十.其它有关事项
1.参演选手及陪同人员的往返差旅费自理;
2.为保证展演活动顺利、有序地进行,参演选手及家长、领队一律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及参观游览活动,并按下列标准收取会务费(含展演期间4—5星级酒店的食宿费、展演资料和观摩费、意外保险费及参观“世博会”交通费、门票费等):选手每人2950元,陪同人员每人2850元;此项费用须于2010年5月31日前报名时一次性汇寄至:中国工商行北京礼士路支行,收款单位—“中国群众文化学会”,帐号—0200003619200045190;汇款时须在附言栏内注明:交费人员姓名、人数,并将汇款单复印件传真或邮寄给报名联系人李建林,以便组委会核查。
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 中国群众文化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
2010.2.25
附:《报名表》
“异彩中华”—全国少儿独唱、重唱(组合)展演报 名 表
编号-------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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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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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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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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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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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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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邮编: (本栏地址须准确无误,以便组委会寄送的资料能顺利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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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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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单位: 在校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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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电话: 手机: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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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音乐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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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指导教师姓名:
(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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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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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演曲目: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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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参加《异彩中华》— 全国少儿独唱、重唱(组合)展演活动,保证遵守纪律并服从“组委会”、“艺委会”的各项规章要求和裁决。
参演者签名: 家长签名 :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本栏如无参演者本人和家长签名,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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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栏可填陪同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及与参演选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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